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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局两级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深入推进高效法治廉洁机关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制定关于全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动力,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从“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角度出发,紧紧围绕基层反响大、群众反映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营造“零成本、低成本、高效率”的良好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服务质量。
    市政公用系统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新突破:
(一)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两级机关、干部作风和部门、行业行风进一步改进;职工对班子的满意率高于85%,各部门、单位、市民群众的满意率高于92%。

(二)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两级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想干事”的热情、“会干事”的本领和“干成事”的水平不断增强;市民群众对市政公用行业的投诉量比上年下降20%以上,各12319两级平台业务处理及时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值高于90%。
(三)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审批程序、收费事项、处罚依据按要求全部公开;管理体制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单位、部门和个人有责投诉率为零。
(四)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四班”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树立“勤政为民、廉政为公”的政府部门形象;单位、部门争先进位,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高于上年;无严重违法乱纪和在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人、事。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公开公示制,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程。重点做到五项公开:一是公开职责身份。局机关、系统各单位办公场所要摆放标有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标识牌;严格落实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全系统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位、姓名和贴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身份牌;工作台上整齐放置台牌;门上悬挂工作去向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的各项公示制度,增加公示内容,拓宽公示渠道。充分利用局网站和各种宣传媒体以多种形式对外公示各类业务的审批项目、机关、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审批责任人。三是公开市政公用执法过程。对容易引起争议的执法过程要进行公开,通过“听证会”、“认定会”等形式,让当事人和群众参与,把政务公开从事后公开前移到执法过程公开。四是公开干部任免情况。按照党政机关干部任免公示制度要求,积极推行任前公示、考察公示、解聘公示制度,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选举等方式全面实现干部任免公开化。五是公开重大决策过程。继续落实重大问题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疑难业务问题处室内部会审制,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准确无误。
(二)着眼政务优化,强化“窗口”审批效能。市政公用窗口要珍惜连续三年“优质服务窗口”的荣誉。一是加强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公用窗口服务功能。按照“能进则进、能减则减、能优则优、能快则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科学设定我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中审批项目和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科学界定办事程序。继续探索网上审批范围的扩大和延伸,完善审批台帐,加强后续监管,全面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公示审批时限及时办结审批项目,对未按时办结或超期办结业务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原因。如果因承办人主观因素造成延期或超期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行为责任。“窗口”人员要做到“三清”,即“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四是积极推行导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本着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切实做好延伸服务,提高业务办结速度和效率;实施导向服务、预约服务,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简便的审批途径;积极探索上门服务的新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三)完善政务考核,规范内部管理。按照有利于提高两级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接受监督和方便群众办事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系统内部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卫生保洁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会议制度以及廉政建设规定、系统作风建设规定、工作考勤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遵守。干部职工要做到“六个不”,即“不让流转的材料在我手中中断,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来信来访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局受到冷落,不让局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二是严格落实对外行政服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督查制、考核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不定期组织抽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做到月月有汇报,季季有督查,促使机关文明服务更加规范,争创徐州市文明服务型机关。三是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参照市将出台的《机关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建立《市政公用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局年初签订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对处室、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通过民主评议、互相测评、并报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协商,确定考核等次,并将工作目标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年终述职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参照市里的做法,对机关工作绩效考核考核连续两年为“一般”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单位,调整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同时将考评的结果作为单位评优、文明创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诚信服务,提高效率效能。为进一步推进诚信服务,打造“效率”部门、单位,重点完善四项服务机制:一是实施“窗口受理制”。受理与承办分离,材料经窗口行政审批窗口受理,结果经“窗口”发放,形成“处室围绕审批窗口转,窗口围绕服务对象转”的良好服务机制。二是坚持首接负责制。凡是第一个接手办理的,善始善终,负责到底。三是两问终结制。做到服务对象一问受理,二问发放办事结果。四是一般事项即办制。凡符合办理条件,资料齐备,属履行审批程序的业务,局长能办的,科长也能办,科长能办的,科员也能办,做到即收即办。业务工作要做到“四个一”,即工作节奏突出一个“快”字、服务质量突出一个“优”字、办事效率突出一个“高”字、业务能力突出一个“精”字。
(五)加强政务监督,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一是建立机关效能投诉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网站、投诉箱,公开受理群众投诉。投诉中心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处理效能投诉。投诉电话:0516—85831666。二是加强效能监督队伍建设。发挥局行风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并从社会各界聘请效能监督员,有计划地组织明察暗访,对全系统效率效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开展机关效能民主评议活动。把机关效能工作与文明行业评比、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机关效率、效能评比活动,强化效能监察力度。对两级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或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单位负责人不认真组织开展效能建设,致使本单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六)强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坚持文明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市政公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实施审批、处罚、强制、收费及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并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对行政违纪的行为严格按照惩戒规范,对责任人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强化效能意识。加强对市相关文件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获”,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努力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加强两级机关效能建设是对体制机制的自我革命,是对工作作风的严肃整改,是对干部队伍的严格检验,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局机关和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加强领导,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孙坤和局党委书记魏贤勤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其他委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宣教处、机关支部等部门抽人组成,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本《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把机关效能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作为日常管理重点工作来抓。二是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在效能建设上出现问题,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行政责任。三是要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把效能建设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局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效能建设年”活动目标责任状,各单位要上交责任押金。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全系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局下发的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效能建设。一要在局网站开设《效能之窗》栏目,局处室和各单位负责人通过栏目做出公开服务承诺。二要编印《效能简报》,通报全局效能建设开展情况。三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具体情况、做法和经验。四要开展以“加强全系统机关效能建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为加强效能建设献技、献策,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服务”的浓厚氛围。五要把此项活动与我局开展的第九个“市民满意年”活动、“千人献爱心、好事做万件”等活动相结合、相促进。
(三)认真排查问题、完善服务管理。局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基层反响最大,群众反映最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优化机关管理和运行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探索促进效能建设的好途径、好做法;要在全系统开展效率效能建设大讨论,组织干部职工专题讨论如何提高本单位、部门的工作效能,不断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服务的质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各处室、各单位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要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效能建设,加大制度落实力度,真正抓出成效。一要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制度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文明行风等工作的效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建议,督促改进与落实。二要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评议、实地查验、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三要明确违纪处置办法,对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严肃处理;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一次教育、二次诫勉,三次待岗。对因效能上出现的问题,影响到全市投资环境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四要完善机关效能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和完善考评办法,通过量化指标科学合理地评价人员的工作业绩;突出对工作部门业绩的考评,把绩效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相挂钩;把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部门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五是实行一周一小结一讲评制度,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我们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深入推进局两级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新发展,为实现我市“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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