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场改革的核心是,一切为国资改革让路。”上海市政府的一位官员私下向记者表示,“党政机构改革能有这么大的动作,对于上海来说,是第一次。而这次大调整能够与国资改革联系得这么紧凑,也是第一次。”
上海市机构改革内容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为上海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上海市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将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上海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撤销上海市体改办。将上海市经委、商委有关经济调控职能和涉及项目审批等职能,原则上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在上海市经委、商委的基础上,组建新的经济委员会,承担上海市工业、商业日常运行的行政管理职能,撤销上海市经委、商委。考虑到上海城市的功能、特点以及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要求,保留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