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公用系统建立青年工作月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徐州市政公用系统各行业青年工作的信息,进一步促进系统内各单位的青年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在前阶段试点的基础上,近日,徐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团委下发文件,决定自本月起在全系统范围内建立青年工作月报制度。
  文件指出,青年工作主要指的是针对28岁以下青年党员、团员、40岁以下青年所开展的工作。各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前将本单位青年工作月报经单位领导签发后书面报送局团委。

  文件要求,青年工作月报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当月青年工作总结(包括常规工作和特色工作开展情况、上级组织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青年工作的对外宣传情况、本单位青年的思想状况等)和下月青年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月报讲求言简意赅、实事求是。

  同时该局团委还将青年工作月报上报的质量和上报时间作为今后对各单位青年组织的考核标准之一,纳入每年的“五·四”团评表彰。对于出现青年工作月报缺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单位,将取消单位及团干部的青年工作评优资格。
 
 
         (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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