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要求
1、志愿者集中行动作为全局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之一,是向社会体现市政公用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广大职工精神风貌和良好素质的重要活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人员积极参加。
2、请各单位将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参加人员名单12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局团委。(传真:5831666,E—mail:jutw@163.com)
3、各单位宣传资料、旗帜等相关物品自备,8:45以前在活动地点集中。
徐 州 市 市 政 公 用 系 统 志 愿 者 总 队
徐州市市政公用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志愿者 集中行动 通知
抄 送: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局党委,局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
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04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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