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度重视,积极负责,局圆满完成了2006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2006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53件,共79件。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客运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组织了开门办理工作。经过12个承办部门、单位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认真调研、积极协调、加强沟通、改进服务、抓好落实,局高标准完成了办理任务,代表、委员满意率100%。2007年2月我局被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表彰为“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有2人被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表彰为“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局对6个先进单位和16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承办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辛勤工作。但是,我局在办理建议、提案的回复中,有的办理质量不高,有的仅仅是文来文往,没有与建议、提案人面对面或电话沟通,甚至用几句话、几行字回复一件建议、提案,类似问题必须坚决杜绝。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我们一定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要务求实效,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办理工作能否得到代表、委员们的认可,办理质量是关键。各承办单位要把提高办理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跟踪办理,认真落实好各项建议、提案。一是规范建议、提案回复的内容。对有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局和各单位落实确有困难,需报请市政府审批解决的,在回复中不能使用“这不属我局…”等推辞性语言,可采取向市政府报送“请示”的形式,并将“请示”的内容一并上报局,再由局统一行文将报市政府的“请示”件、市政府的批复件和局的回复件一并寄给、送给建议、提案人。市人大将对办理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人大、市政协还将对办理情况组织专题视察,检查办理和落实情况。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所有问题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合实际、符合政策的答复意见。对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要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各单位难以把握的通过局分管领导报局研究决定。凡是能办的,要抓紧办理;有困难的,要努力创造条件去办;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因职权限制不能办理的,要积极向局办公室反映。对于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和因职权限制不能办理的,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向上级机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给代表和委员。三是突出办理重点。涉及公共交通发展和服务、公交场站建设和管理、出租汽车发展和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提案呼声较集中、数量较大,主要体现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办理好这类建议、提案可以缓解很多矛盾,提高群众对我局的满意率。对此,局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知难而进,将这类建议、提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办好、办实、办到位,为人民群众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四是加强沟通联系。代表、委员是否满意是衡量办理工作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自主办理的同时,继续搞好不同形式的开门办案,要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电话和信函等多种联系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对话与交流,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密切提、办双方的联系。对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在办理过程中至少要电话联系一次;80%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要与建议、提案人见面讨论,征求意见;凡承办数量在6件以上的单位要实行开门办理,以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五是加强跟踪办理。要让代表、委员满意,最关键的是要把代表、委员好的建议、意见落实到市政公用事业的工作中,落实到具体实践上。在答复代表、委员后,更重要的是要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回头看”,看一看承诺解决的问题解决了没有,承诺办理的事情办理了没有。对承诺予以采纳、参考的建议和提案,要根据现有条件,能解决的一定要努力创造条件去解决,并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建议、提案的价值,让代表、委员们满意。
(二)要强化督查,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和业务处室要进一步强化建议、提案的督查督办,把督促检查落实到办理工作的各阶段、各环节、各方面。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对每件建议和提案都要明确任务、人员、时间,确保按时保质办理完毕。局办公室要注重抓好阶段性反馈的工作,对工作不落实、需要“二次办案”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根据市收到建议、提案后三个月内应答复完毕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在6月中旬将自己承办的建议、提案汇总后,书面上报一份回复,并将具体回复内容拷贝到局文印室,由局统一行文上报、回复。所有建议、提案6月底之前要办结。属于会办的建议、提案,市要求在收到建议、提案后的一个月内要将回复交主办单位。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答复,承办单位要抓紧时间重新办理。
(三)及时总结,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为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局将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对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办理工作不好,给局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局将把办理情况与局各项评比、表彰挂钩,奖罚分明,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过程中请及时将办理情况与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守江,电话:85839200)。
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 建议 提案 工作 意见
抄送: 市人大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0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