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市政[2003]217号
关于通报表彰供水节水管理处在创建
“全国节水型城市”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
我市节约用水工作曾两次被评为全国节水先进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三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且连年被评为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的城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始终保持了江苏省的领先地位,并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今年八月,在全国城市节水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受到国家表彰,并被命名为十个“全国节水型城市”之一。这标志着我市从“省级节水型城市”首次跨入“全国节水型城市”行列,走在南京和苏锡常的前列。
在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的准备工作过程中,供水节水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顽强拼搏、吃苦耐劳的精神,为积极准备考核验收检查,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及标准,一条一条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条一条制定改进工作措施,并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单位,限期达到目标要求。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许多同志自愿放弃了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忘我工作,确保了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考核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完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展现了不怕牺牲,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为全局争了光、为我市也争了光,经局党委研究,给予供水节水管理处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5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不怕困难、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勇于实践、敢于创先的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