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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市政公用监察大队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能
㈠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局市政公用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
㈡ 负责市区城市道路桥涵、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对违反国家和省、市市政公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使监督权、处罚权。
㈢ 负责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查。
㈣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市政公用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㈤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督察,负责受理对执法工作的举报、投诉及有关法制咨询工作。
㈥ 负责行政执法应急情况的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执法活动。
㈦ 承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黄兴海大队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魏宏铎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
郭敏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
监察人员行为准则
爱岗敬业遵章守纪 文明执法严于律己
廉洁奉公真诚服务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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