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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设机构
㈠ 办公室
负责监察大队政务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拟办和文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登记管理和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大队年度预决算计划、人事劳资、职工考核和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准备;负责宣传、纪检、法制培训、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516——85832011
㈡ 监察中队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上报设施损毁或缺失情况,维护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功能;监督管理供水、供气、供热行业运营,保护公用设施,维持正常生产、服务秩序;依据市政公用管理的法律、法规查处擅自占用、挖掘、损毁、迁移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负责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询问和勘验工作,拟定行政处罚决定意见;承办大队交办的其他应急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516——85832012 85839332
㈢ 督察中队
负责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和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行政处罚案件的登记、督办、回复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行政处罚、复杂案件的会审核查工作;负责大队行风廉政建设及执法行为的督察工作;负责行政责任追究的调查、拟定处理意见。
联系电话:0516——8583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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