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
1、 顾客可到各售卡、充值点放置的查询机前,自行对所持的IC卡的卡内余额进行免费查询、检验。
2、 如顾客需要查询乘车消费明细记录、可到IC卡服务中心查询。服务窗口在核查顾客证件,确认身份后,可为顾客查询本月内的消费记录。
挂失—补卡:
1、 顾客挂失,需出示购卡时登记的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委托他人挂失,代办人需持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到IC卡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电话挂失不予受理。
2、 挂失卡自挂失时起七天后生效,若卡内余额在此期间被他人消费,其损失由顾客自行负责。
3、 顾客在挂失后又找到原卡,应到服务中心取消挂失,并在取消挂失七天后方能使用该卡乘车,否则,乘车时此卡仍会被当作挂失卡处理。
4、 挂失七天后,顾客可以在服务中心补办新卡,补卡时需凭补卡单,交纳新卡押金;如是学生卡或老年卡,则需带一张2寸免冠彩照,原卡内剩余金额将转入新卡。挂失单自挂失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逾期不予办理。
5、 补卡后找回原卡将严禁充值、使用,如擅自充值、使用,其后果自负。
补卡:
1、 如连心公用IC卡不能正常使用时,顾客应携带此卡及购卡时登记的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到服务中心经查证、鉴定,七天后补卡。
2、 若此卡鉴定是人为损坏(有折痕、凹痕、污损、水渍、磨损等),在补卡时,须交纳新卡押金,原卡的充值余额转入新卡中。
3、 连心IC卡质保期为一年。若此卡经鉴定属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自购卡之日起一年内,顾客交纳折旧费后更换新卡,原卡内的剩余金额将转入新卡中。
退卡:
1、 使用期限满12个月的连心公用IC卡方能办理退卡手续。退卡时须出示购卡时的身份证或相关的有效证件,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2、 服务中心将: 核实顾客证件是否与购卡登记的记录相符,不符合不予退卡。 鉴定是否有人为损坏(有折痕、凹痕、污损、水渍、磨损等),属人为损坏或卡面加贴装饰的不予退卡。 卡内余额低于10元予以退卡。
3、 退卡时: 顾客就按每月0.5元扣除卡租金。 自提出退卡申请7天后,办理退还顾客卡内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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